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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永利集团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细则

2026-04-30   点击:[]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04永利集团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细则
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切实保障课程教学质量,传承优良教风,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永利官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(修订)》内科大发【2024】46号要求,等文件精神,依据结合304永利集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章  总 则

第一条 学院实施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。实施对象在独立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前,应通过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认定。

第二条 实施对象包括:

(一)新入职或调入的无高校课堂教学经历,且拟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;

(二)从非教学岗转为教学岗的无高校课堂教学经历,且拟 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。

第三条 实施对象入职后第一个学期不能独立承担课堂教学任务,实施对象须完成“教学能力培训”“助教工作”“授课能力考察”“教学能力考核”等环节,综合考核合格后,方能获得主讲教师资格。

第二章  入职培训

第四条 实施对象应积极参加《永利官网青年教师育人能力培训方案》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及研修课程学习。

第五条 培训体系、具体课程(活动)等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定期发布。

第三章 担任本科课程助教

第六条 实施对象讲授本科生课程前,需至少完成1次该课程的助教工作。实施对象应在主讲教师指导下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全程随堂听课,协助主讲教师批改作业、上习题课、指导学生、答疑及试卷评阅等,并做好助教记录。助教随堂听课需服从主讲教师课堂管理,并做好笔记;随堂听课结束后,提交笔记和助课心得电子版或扫描文件交教学办公室;助教工作结束后,由主讲老师对其助教工作给出评价,并明确是否进入考察期。 

第七条  实施对象在担任助教过程中应熟悉备课、授课、辅导答疑、作业批改、指导实验实习、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规范和质量要求。

第四章 教学能力测评

第八条 实施对象完成学校培训及助教工作后,可向拟讲授课程所在教研室提出授课实践申请。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教学工作,完成一门课程(不少于1学期)的授课实践。如希望申请在某学期上课,须提前在排课学期初(每学期14周左右)向教研室主任提起申请。

第九条 授课考察期间学院安排院级督导 2-3 人对实施对象进行随堂跟踪听课指导,听课次数不少于 8 人次。

第十条  实施对象需要接受听课评价,在通知后应认真准备,准时参加。测评内容必须含有试讲环节且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试讲内容需从拟授课程中选取。试讲重点考查教师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、重难点的把握情况以及关键案例的理解情况。

第十一条  授课实践结束后,学院组织包含 1-2 位学校教学督导和其他专家综合听课评价、学生评教结果,参照《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》要求和标准进行教学能力考核。

第十二条  实施对象完成教学能力培训、助教工作、授课考察所规定的要求,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,视为综合考核合格,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,学校颁发《永利官网本科课堂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证》

第五章 预警与退出

第十三条 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,次年可再次申请准入,连续三年不合格者,应转入其他工作岗位,不能再从事教学工作。 

第十四条  授课考察期内发生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第十五条  学生对实施对象教学效果不满意、反映问题较多的,学院应组织专家听课,召开学生座谈会,听取各方意见,并迅速向实施对象传达。如问题确属严重,且改进措施不力,暂停实施对象授课资格,并及时更换教师。对于暂停授课资格 的实施对象,在停课期间应重新参加培训以提高教学水平。

第十六条  对于暂停授课资格的实施对象,经培训后学院确认无明显改进的,应转入其他工作岗位,不能再从事教学工作。教研室和督导组应加强对实施对象课堂的监督检查与听课、指导。

第六章 附则

第十七条 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学办公室提交由学院领导研究决定。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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